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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药物颗粒载体的特点及制作工艺
更新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发布者:

众所周知,农民要好收成就离不开农药,而农药又分有粉剂、可湿性粉剂、乳油、悬浮剂和颗粒剂等剂型。 颗粒剂(Granule即GR)简称粒剂,由原药、载体等助剂加工成的粒状制剂。

50年代初,在美国得到普遍应用,60年代初,日本开始大量使用。60年代后期由于环保科学的发展,为避免农药粉剂撒布时微粒漂移对环境和作物的污染,农药粒剂在全世界得到普遍的推广应用。我国粒剂的发展主要在70年代后期,统计粒剂在整个农药制剂中占7%左右。 粒剂之所以能成为一种常用的农药药剂是因为它有许多无与伦比特点,

粒剂的特点是: ① 施药时具有方向性,使撒布药剂能充分到达靶标生物而对天敌等有益生物安全;

②药粒不附着于植物的茎叶上,避免直接接触产生药害;

③施药时无粉尘飞扬,不污染环境;

④施药过程中可减少操作人员身体附着或吸入药量,避免中毒事故;

⑤使高毒农药低毒化,避免人畜中毒;

⑥可控制粒剂中有效成分的释放速度,延长持效期;

⑦使用方便,效率高。 粒剂的一些其他药剂无法比拟的特点使得它是一种较好的药剂。

颗粒剂按粒径大小划分为大粒剂、粒剂和微粒剂。按颗粒在水中的解体性可分为:解体性颗粒剂——遇水后颗粒迅速崩解,速效性较好,持效性差,载体一般为陶土、膨润土、硅藻土、白炭黑等,加工方法为喷雾干燥法、挤出成型法、吸附法、流化床法、回转法,如杀虫双粒剂、杀草丹粒剂、除草醚粒剂;不解体性颗粒剂——遇水不崩解,颗粒仍保持原状,具有较好的缓释作用,持效性长,其载体一般为高炉炉渣、砖渣、煤矸石、河砂、沸石、锯末、植物茎等,加工方法一般是包衣法、吸附法、流化床法,如克百威粒剂、甲拌磷粒剂、乙拌磷粒剂、异稻蕴净粒剂。

关于粒剂上的分类用表格表示为: 剂型 形态 主要组成 使用方法 细粒剂 180~710μm,95%以上 矿物载体 粘合剂 喷粉机撒施 微粒剂 106~300μm,95%以上 矿物载体 粘合剂 喷粉机撒施 微粒剂F 63~212μm,95%以上 矿物载体 粘合剂 喷粉机撒施 颗粒剂 细颗粒,(300~1700μm,95%以上) 矿物载体( 粘合剂) 用手或喷粒剂喷撒可湿粒粉剂 细粉(63μm以下,95%以上) 矿物载体 分散剂 用水稀释后用喷雾器喷施 水溶剂 细粉 水溶性载体加水稀释后用喷雾器喷施 可湿性颗粒剂(WG) 微粒~细粒 矿物载体 分散剂 加水稀释后用喷雾器喷施 DF 微粒~细粒 分散剂 加水稀释后用喷雾器喷施 在颗粒剂中,

目前最有研究价值的是可溶性粒剂—WSG和可乳化粒剂—EG。可溶性粒剂入水后能快速崩解,均匀溶解在水中,能够完全稀释,溶液均匀稳定,溶液完全,能真正形成溶液,溶解度极高基本上能够达到99%以上,有效成分利用率在95%以上,在使用过程中药液能均匀附着在植物叶面,是目前国际上最先进的剂型,符合国际农药剂型的发展方向。可乳化粒剂(Emulsifiable Granules EG) ,它是一种水可乳化的颗粒剂,将有效成分溶于或稀释在一种有机溶剂中,再吸附在适宜的载体上制成。使用时,用水稀释,该制剂将崩解或溶解,形成一种常见的水包油型乳状液。该制剂可包含一种或几种有效成分。这些有效成分先溶于或稀释在一种适宜的有机溶剂中,再吸附于水溶性聚合物壳上或其他类型的可溶或不溶性载体上。根据要求,该种制剂还可添加其他助剂。 不解体性颗粒剂具有较好的缓释作用。

颗粒剂造粒工艺方法有很多,主要有三种:

① 浸渍法。该法先选择加工好具有吸附能力、粒度范围符合要求的载体颗粒,然后将溶 解在水中或有机溶剂的农药喷施在载体颗粒上,水或溶剂挥发即成颗粒剂产品。该法 生产的颗粒剂,有解体的,也有不解体的,视载体颗粒的性质而定。如粘土作的载体颗粒就会解体,而用碎砖粒、煤干石粒、木屑等作载体生产的颗粒剂则为非解体颗粒剂。用轻质材料制成的非解体性颗粒剂可漂浮于水面,对特殊的水田害虫,如象甲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此种颗粒剂称为漂浮颗粒剂(floating granule)。浸渍工艺可采用转鼓式或锥形混合机。

② 包衣法。先选好粒度适宜的载体,然后将药剂均匀地附着在载体颗粒的表面上再用包衣剂,包在颗粒剂的表面上即成产品。此法生产比较简单。一般用细沙作载体,价钱 比较便宜。该法亦采用转鼓式或锥形混合机。

③ 捏合法(挤出成型造粒法)。先将填料和有效成分粉碎成一定细度的粉剂混匀,然后加 一定量的崩解剂和水捏合成可塑性泥状,再经挤压成条,干燥,过滤动筛即成一定粒 度的颗粒剂。此颗粒剂为解体性颗粒剂,常用于水田防除杂草和虫害; 以上三种方法制成的颗粒剂性能有所不同,按使用可分崩解型和不崩解型两类。颗粒剂施用方便,药效好,有一定的控制释放作用。 除了以上三法外还有流化床造粒法、喷雾造粒法、转动造粒法以及一些其它的造粒法。 农药粒剂不是造出来就能用的,必须达到标准才能使用。

农药粒剂的标准:

⑴ 有效成分 在考虑原药稳定的情况下,确定其有效成分的下限值。根据商业部规定,粒剂的有效成分必须大于标准的下限值。对于除草剂品种,应同时规定有效成分的上限值。

⑵ 粒度 按粒度分布,粒剂可分为颗粒剂和微粒剂两大类。各国规定也不一致,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规定粒剂的粒度范围为60~200目。

⑶ 堆积密度 堆积密度由粒剂的配方和粒度来决定,在一般情况下为1.0g/ml左右。

⑷ 水分 一般要求在3%以下,对不稳定的原药规定在1%以下。 ⑸硬度、脱落率 不同的造粒方法用不同的指标来衡量,挤出成型法造粒(解体型)用硬度表示,一般硬度≥85%(即破碎率≤15%),而对包衣法(非解体型)则采用脱落率表示,一般产品脱落率≤5%. ⑹水中崩解性 凭感觉观察,一般在5~10min内,也可以为30min,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可观察24h。而对非崩解性粒剂不规定此项指标。 ⑺其它 不同原药,不同造粒方法,为保证产品质量,其检测指标可适当调整和补充。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人口的快速增长,国家对农药的需求会大大增加,粒剂的使用会更为普遍,粒剂将会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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